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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济南,卡在东莞刷了6万元
银行卡疑似被伪造,银行称无过错
  • 2011年08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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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蔡旭超

    8月21日中午,陈杰在济南的家中睡觉,突然手机来了两条短信,是银行提醒他的银行卡有两笔消费,分别是50050元和8950元,消费地点是广东东莞。陈杰纳闷了:我人在济南,银行卡也在身边,怎么会在东莞刷卡消费呢?

    一觉醒来,丢了近6万元

    21日中午11:50,正在睡午觉的陈杰被手机短信吵醒,他拿起手机一看,顿时睡意全无:银行卡被人刷掉了近6万元!

    这短信不是在开玩笑,而是银行客服的消费提醒短信。陈杰马上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对方确认了这笔消费,并且告诉陈杰,这两笔钱是在东莞市横沥婵娟百货店的POS机上刷的。

    陈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立即到附近的银行营业点,找到一名主管说明了这件事情。这名主管给他做了笔录,并且录音、录像,还给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拍了照片,以确认银行卡刷卡消费时人在济南,而且银行卡也在济南。“我是下午1点多去的营业点,刷卡时间是11点50分,假如我去东莞刷的卡,就是坐火箭也回不来啊!”陈杰说道。

    银行:怀疑伪造了同样的卡

    “我把钱存到银行,现在钱却没了,这是银行的责任。”陈杰认准了这条朴素的道理,然后去跟银行交涉,然而银行方面却不这么认为。

    23日下午,记者和陈杰一起来到这家银行的济南分行,零售银行部的主管邵先生向记者解释了这件事情。

    这位主管也认为这笔钱不是陈杰本人在东莞刷的,但也不能就此认定陈杰没有责任,他很有可能泄露了自己的卡号、密码等相关资料,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只要有他的卡号和密码,就可以伪造出一张同样的银行卡,完全可以刷POS机消费。”这位主管说道。

    陈杰质问:“如果银行卡可以随便复制的话,那还有什么机密可言?”

    该主管说:“现在所有的银行都是用的磁条卡,只要是磁条卡,那就有被伪造的可能。人民银行要求各银行在2015年之前将磁条卡换成IC卡,到时候伪造银行卡的情况可能会有所减少吧。”

    陈杰:我的损失谁来承担

    21日,去银行营业点说明了情况之后,陈杰随即去附近派出所报案,但对方不予受理,而是让他到案发地报案。陈杰又给东莞警方打电话,而东莞警方认为,陈杰没来过东莞,应该在济南报案。22日,银行工作人员跟着陈杰一起去公安机关报案,但是这次对方又没立案。

    陈杰希望银行能够承担起责任来,先行给他赔付,而银行方面却认为自己是无过错的。银行方面表示,卡是谁刷的目前无法确定,要依据相关流程,否则双方权益都无法保障。“我们有几千万客户,别人都没事,只有您出现这种情况。”他们认为,不能排除陈杰泄露密码的责任。

    “警方不立案,即使立了案如无法破案,我的利益怎么保障?”陈杰质问。  

    银行法律顾问侯律师表示,陈杰可以等公安机关破案后把钱要回来。如果他认为银行应该承担责任的话,那么他可以先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法院判银行应该赔付,那么银行肯定是会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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