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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向房客收管理费
社区:其实是“卫生押金”,该由房东支付
  • 2011年08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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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3日讯(记者 贺超) 23日,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308110反映,他租住的社区向每户租房人收取100元的管理费。对此,社区方面解释,没有收取管理费这一项内容,100元是向房东收取的物业管理押金。

    23日,记者见到了当事人李先生。据李先生介绍,他来自临沂,今年三月份在日照找到一份工作,为方便上下班,他在单位不远处的社区内租住了一间房子,随即入住。

    “在8月上旬,社区的工作人员上门通知我们,需要缴纳100元的管理费。”李先生说,这间出租房屋是他和三位同事一起租住的。

    李先生告诉记者,租房子期间他交过水费、电费等费用,每户交纳100元的管理费,倒是头一回听说。

    为此,记者来到了李先生所居住的社区,一位社区工作人员说,对于外来租房者,除了收取正常的水费、电费等费用外,收取卫生费时比常住家庭每户每月多收取3元,正常的卫生费是3元/户·月,而外来租房户是6元/户·月,以提高卫生费为手段督促租房人对保护社区环境。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先生所说的管理费,应该是社区向房东收取的物业管理押金。根据社区规定,凡是原住户将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口的,房东和租房人必须到社区进行登记。为了保证租房期间社区的环境卫生,社区向房东收取每户100元的物业管理押金,在租房人离开时退还给房东。

    至于为何会向李先生收取费用,该工作人员分析,很有可能是社区工作人员在入户登记的时候,想要寻找房东,并让其交纳100元的物业管理押金,结果误将租住在房内的李先生当成了房东,并通知他交纳这笔费用。

    有市民表示,社区代收水费、电费、卫生费挺常见,向房东收取物业管理押金还头一次听说,这符合物价部门相关规定吗?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请李先生凭借有效证件领取线索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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