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3日讯(见习记者 常学艺 通讯员 张晓) 本以为通过网络交了个男朋友,没想到不留神被骗了十几万元。日前,德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荣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0年夏天,平原的荣某在上网时将武城县广运街道办事处女青年洪某加为好友,在网上聊天后二人开始见面并交往,半个月后发展为恋人关系。被告人荣某见洪某对自己非常信任,于是产生了向洪某要钱的念头。自2010年9月至12月,荣某先后虚构自己考证需要钱、因打架被公安局抓要交钱、开店经营需要钱、父亲住院需要手术费以及准备归还洪某的款项被人拿走要打官司需要起诉费等,先后七次从洪某处索取现金共计176700元。最初,洪某完全相信了荣某的话,后来,洪某的父亲从中看出了问题,向德州市公安局剪子股派出所报了案。民警赶至德州市德城区建设街某饭店,将正在向洪某借钱的被告人荣某抓获。
荣某被抓获后,公安人员只在其租住处扣押了部分涉案物品及现金24500元,已返还被害人洪某的父亲,其余款项据荣某供述,已通过各种方式消费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