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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用药时有过不良反应吗?
本报开通热线电话,邀读者讲讲自己的经历
  • 2011年09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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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9月21日讯 (记者 李倩) 本报9月21日报道的《药品不良反应多因‘挂吊瓶’》一稿见报后,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关注。用药后口干、脱发、嗜睡都是药品不良反应,日常一些用药途径中,您遭遇过药品不良反应吗?即日起,本报开通热线电话,邀您讲讲自己的经历。 

    “药品是一种具有生理活性的化学物质,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可以防病治病,促进病人生理、生化功能的恢复;另一方面也可以引起生理、生化机能的紊乱或组织结构变化等危害机体的不良反应。”济宁市药检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控中心冯主任举例说,像扑尔敏出现的嗜睡、困倦、乏力;卡托普利引起的干咳;化疗药品引起的脱发、身体虚弱等症状都是药品不良反应,用药后引起的血压升高、口干、腹泻、呼吸困难、多汗、皮疹都可能是服药后引发的不良反应。

    “避免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市民要避开‘久病成医’的心理,擅自随意增加减少药品剂量。另外,老毛病复发也不要自行选择用药,在用药中要仔细阅读说明书,药品不良反应有记载说明药品越成熟,而且均有救助方式,市民没必要恐慌。”冯主任介绍说。

    此外,市民不要盲目迷信新药、贵药、进口药。如果市民用药后出现异常感觉或症状,应立即停药就诊,由临床医生诊断治疗。对于出现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市民也不要轻易下结论,要由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因果关系的分析评价。

    据了解,在济宁市药监所出具的2011年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中,其中新的、严重的病例有310例,“虽然药品的不良反应和药品的质量无关,但如果不及时上报也可能造成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收集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也是避免同一药品、同一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公众的用药安全。”该负责人表示,药品不良反应是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医院和患者联动的监测网络,也鼓励个人向药监部门上报。

    如果您在日常用药时也遭遇过药品不良反应,可拨打本报热线电话18678730171,本报记者将把您所讲述的药品不良反应经历反馈给药学专家,合力去维护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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