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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游玩被强收 2.3元停车费
管理处称属擅自收费,但他们无权管理
  • 2011年09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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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9月21日讯 (记者 李婷婷 杨霄)枣庄市中区一市民和朋友到东湖公园游玩时,被人莫名收了2.3元的停车费。东湖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停车场不收任何费用,他们无法管理公园周围擅自收费的问题。

    据赵女士介绍,21日上午,她与两个朋友到市中区东湖公园游玩,为方便游玩,她们便把车辆停在了东湖公园马路的北侧。据了解,赵女士停放车辆时周围没有任何人看管,旁边也没有看车收费的标识。

    当赵女士与朋友游玩后准备推车离开时,却看到两位中年妇女坐在赵女士停车的位置。起初,赵女士以为他们是在休息,可当赵女士推车时,其中一位大娘却表示,“三辆车子一共2.5元,不给不能离开”。

    “我们停车时根本就没有人看管,你怎么能向我们收费呢?你是这个公园的吗?”赵女士不解地问。

    “我刚才去那边换零钱了,所以你们没有看到我,你们不常来不知道,这周边都是我管理收费。”这位妇女说道。最终,赵女士由于没有零钱,支付了2.3元后离开。

    随后,记者找到了东湖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他表示,在东湖公园的停车场停放车辆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但对于公园周围市民擅自收费的问题,他们没有执法权,没有办法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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