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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将建语言文字示范街
普通话合格、规范使用汉字成有关行业硬性上岗要求
  • 2011年09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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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9月21日讯(记者 张歆然 李凤仪) “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将成为菏泽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公务员等职业的硬性上岗要求。今年11月至12月,菏泽将对与文字应用相关行业人员进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和测试。

    记者从菏泽市语言文字暨二类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启动会议上获悉,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共服务行业及其他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服务语言)的相关人员,要在驻地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前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等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及公务员录入的条件之一。

    此外,菏泽城区要在2012年年底完成语言文字评估,建成一批有代表性的语言文字示范街和示范社区,菏泽市语言文字示范街已确定为中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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