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1日讯(见习记者 李楠楠) 2011年11月30日,包括烟台在内的山东省家电下乡政策将结束。自2011年12月1日起,居民购买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据了解,自2007年12月1日起,在山东、青岛、河南、四川(以下简称“三省一市”)实施家电下乡政策试点。根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规定,2011年11月30日三省一市家电下乡政策将执行到期。这意味着自2011年12月1日起,烟台市居民购买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另外,2012年1月6日零时起,三省一市的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三省一市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2012年3月1日零时起,三省一市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市民要及时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资金(以产品销售发票和标识卡为准),规避政策到期后的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