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黄女士反映,前段时间邻居有急事出门几天,托她照看孩子,没想到发生意外。邻居的孩子在跟其他小朋友玩耍时,将对方推倒,造成对方骨折。
事后,黄女士将受伤的孩子送到医院,还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邻居回来后,黄女士想要回垫付的医药费,可邻居却说是她没照看好孩子,费用应该由她来出。黄女士想知道,她该承担这笔钱吗?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自豪律师认为,黄女士有权要求邻居返还该笔费用。黄女士受邻居之托代为照顾孩子,双方产生了一个监护委托的法律关系,但只是部分监护职责转移给黄女士。
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日常生活经验,这种委托一般仅指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等内容。
因此,孩子在被委托监护期间产生的侵权责任,应当由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来承担。黄女士有权要求其邻居承担垫付的5000元侵权费用,如果邻居对孩子的侵权有过错,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记者 崔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