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潍坊城区下月推阶梯水价
包括三类用水,其中居民用水超100%部分加价200%
  • 2011年10月18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潍坊10月17日讯(记者 王琳) 17日,记者从潍坊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为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从11月1日起,潍坊市中心城区将实行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 

    新制度规定,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和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用水计量基数按用水量分为三级:第一级水量基数(定额水量),保障用水单位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由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具体确定;第二级水量为超基数50%(含)以内的部分;第三级水量为超基数50%以外的部分。 

    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超定额加价标准为,第一级水量执行现行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第二级水量在现行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基础上各加价50%;第三级水量在现行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基础上各加价100%。

    此外,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继续执行潍坊市物价局、财政局、市政管理局《关于潍坊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阶梯式水价以综合水价(包括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为基数,按用水量分三级加价执行:第一级水量基数是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量,按家庭常住人口(以户口本为准)和每人每月用水量3.3立方米核定,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到户综合水价,即3.20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是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水量,为超过第一级水量100%(含)以内部分,多余水量价格在第一级水量价格基础上加价50%,即4.80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是满足特殊需要用水量,为超过第一级水量100%以上部分,多余水量价格在第一级水量价格基础上加价200%,即9.60元/立方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征兵监督电话下月开通
父母卖子女也犯法
找好买家,孕妇就地生子出售
潍坊城区下月推阶梯水价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