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位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在巷子里先后被两辆车碾过,七分钟内有十八个人先后从受伤女童身边走过,却不闻不问,最后一位拾荒阿姨上前抱起女童(本报于10月17日A13版刊登)。我们不禁要问,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公众的良知,我们的良心,是否要继续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大家从小接受的教育也告诉我们,路见不平即使无法拔刀相助,也至少应该“一声吼”。可在小悦悦事件中,这些应有的道德、美德全都消失了,剩下的只有冷漠和冷血。
如果撞小悦悦的第一辆车能够停下来,如果见到小悦悦的第一个路人能够拨打求救电话,如果大家能够拦下那第二辆车,也许一切都还有转机。可让人心寒的是,面对一个幼小生命,肇事司机并没有停下车及时救助,十几个路人中,竟无一人停下匆忙的脚步,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将一个小女孩的生命逼到了尽头。
我们不得不承认,自从彭宇案发生后,社会对于是否出手救助受伤陌生人的问题,变得谨慎再谨慎。尤其是类似事件不止一次上演,更是将部分人的热心彻底锁死了。可是,即使“诬陷好人”的事件偶有发生,大多数人仍旧选择坚持自己的良知,就像烟台街头那位扶起受伤老人的小伙子,就像把受伤小悦悦抱起来,帮她找到妈妈的拾荒老人。
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的社会缺乏能有效保护好人的制度,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无法有效惩罚那些以怨报德的人。可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上出现了几个“南京老太太”,就抛弃从小接受的道德教育,抛弃应有的良知,不能以“可能惹祸上身”为借口,对一个生命垂危的女童理所当然地见死不救。
糊涂法官错判好人是好人的悲哀。而当大多数人都受此影响,形成错误的价值观,甚至条件反射时,就成了整个社会的悲哀。我们的社会道德,是否真的如此经不起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