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曹凤玲 晓学) 从银行取了三万三,三天后却发现只有两万三,足足少了一万块。储户要求银行返还不足款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不翼而飞”的一万块。
近日,历下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案件:年近六旬的汪先生和章女士日前到某银行取款三万三千块。款到手后,夫妻二人并未清点就匆匆离开。不料三天后要用钱时才发现袋中只有两万三,足足少了一万块。夫妻二人急忙到银行反映情况,要求银行返还不足款一万。银行却以钱款离柜自行负责为由拒绝。夫妻俩只好将银行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得到解决。
原来,当天汪先生和章女士去该银行历山路支行取款三万三千元,当银行工作人员提示夫妻二人看清钱数时,章女士对计数器显示的数字并未仔细观察便点头认可。银行柜员通过窗口递给章女士两捆整钱加上散着的3000元。夫妻二人出于对银行工作的信赖,便没有自己再重新清点整捆钱数,提着装钱的手提包离开银行。
三天后,夫妻俩要用钱时,打开装钱的袋子发现,原来每捆整钱是一万元而并非自己认为的每捆一万五,总数只有两万三千元,整整少了一万元。夫妻俩赶紧到银行反映情况,要求银行返还不足款一万元。银行通过核查章女士和汪先生取款的两张银行卡后,确认当日取款金额为3.3万元,对于夫妻二人要求调看当时取款监控录像的要求,银行以监控录像图片模糊、个人无权调看监控录像为由拒绝,同时拒绝返还那一万块。无奈之下,夫妻二人一纸诉状将取款银行告上了法庭。
历下法院立案后,及时向取款银行发出了《调查取证通知书》,要求银行妥善保存原告取款时的监控录像,同时积极做纠纷双方的调解工作。在法院的主持下,原告和被告双方经过协商,银行同意返还不足款,夫妻二人领到了一万元现金。汪先生和章女士二人认为法院立案后证据保全工作及时有效,调解工作耐心细致到位,并促成双方和解,妥善处理了这起储蓄纠纷,随即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