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 孟敏 通讯员 吴俊旭 左新禧) 20日,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从即日起省城民政系统的12类单位服务窗口、收养等机构和六大类民政窗口单位全面启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该活动从2011年10月中旬开始,至2012年6月底结束。现确定省城民政系统的12类单位服务窗口、收养等机构和六大类民政窗口单位参加:包括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单位、优抚安置服务窗口单位、社会福利服务窗口单位、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机构、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窗口单位、基层民政机构。
通过此次“创先争优”活动,民政部门还将推行网上办公、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服务代理等便民措施。同时,将主动向社会公开,引入社会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