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0日讯 (记者 吴慧)退货时本想由卖方货到付款,不料对方拒收,快递公司要求她付双倍费用,这让罗庄区的马女士难以接受。
马女士称,她在网上买了两件衣服不合适,想退一件换一件,于是找到了一家快递公司投递,当时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可以由卖方货到付款。10天后马女士还没收到回件,打电话咨询,投递公司说对方拒收了,货物正在返回的路上,并且要求她收到后付双份的邮费。
“如果快递员不跟我说可以让对方货到付款的话,我怎么会不给钱呢?我感觉被快递公司忽悠了。”马女士说,快递员的失误导致她要多付款。
记者随后拨打了该投递公司的电话,一工作人员称,快递公司只承担运输任务,按照公司的规定,投递费用可以是发货方付,也可以是收货方付。收货员承诺的可以货到付款是符合规定的,但是马女士的物品运送到后,收货方拒绝付款,投递公司也没有办法。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一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这种情况进行约束。按照实际情况,货物发生了两次运转,投递公司要求付双倍的费用是合理的。出现马女士这样的情况,可能是发货人和收货人双方没有沟通好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