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召旭
从简单取缔路边摊点到设置便民摊点,无疑是城市管理理念的一大进步。然而,有些摊主并不买账,挪动十几米都不愿意,非要固守在原来的地儿。
在市区新纺北街已设好便民摊点,但没有一个商贩愿意搬过去,仍在离此不足20米处的路口继续摆摊,理由是“那里人流量小,影响生意”(本报今日C5版报道)。像这样建好了便民摊点,商贩不愿意去不在少数。
便民摊设好了,小商贩们理应高兴,毕竟以后不用再天天与城管“打游击”了,可有些商贩似乎并不领情,说便民摊位置偏,没有市民愿意多走几步路去那里买东西。
可是,市民在哪买东西,决定权不在市民,而在于哪里有卖东西的。商贩们都搬到便民摊点,可能一开始生意不好,时间长了,市民就会被引导过去。
商贩们最好从城市大局着想,为长远打算,搬到便民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