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20日讯(记者王伟强)19日,记者从泰安市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泰安市“十二五”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出台,加大对家庭服务业创业扶持力度,允许创业公司分期付款,最低首付20%,4类人员5年内免收行政事业费。
19日,在泰安市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会议上,《泰安市“十二五”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出炉。“十二五”期间,全市将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服务业。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到2015年达到100%;家庭服务业营业额年均增长5%以上;家庭服务消费需求满足率达到90%以上。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家庭服务业将成为重点扶持项目。降低家庭服务业创业门槛,允许家庭服务业公司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最低首付20%,但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2年内缴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转业退役军人创办家庭服务业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可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