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 苗华茂) 20日,记者从住建局获悉,烟台市将在全市开展物业“星级服务”项目创建活动。此次活动中,三星以上物业费收取标准将与“星”挂钩,今年评“星”的物业项目要通过业主这一关。
按照规定,我市将对申报物业星级服务的项目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指标共6大类、41项。在6大类指标中业主及使用人满意程度所占分值为21分,居第二位。根据项目评审得分情况,将评出三、四、五星级物业服务项目。
据悉,市住建局将对被评为物业星级服务的项目每年进行复核,对经复核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要求,或发生重大群体性物业管理投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降低或取消星级称号,牌匾一并收回。对获得三星级以上的服务项目,经物价部门批准,实行物业费收取标准与相应星级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