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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恐怖活动“下定义”
  • 2011年10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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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面对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重要因素的形势,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反恐工作的决定草案对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作了明确界定。

    草案规定: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胁迫国家机关或者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或者其他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也属于恐怖活动。

    根据草案,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集团。恐怖活动人员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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