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去年5月以来,。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通报了两起泄露涉密经济数据案件查办情况。国家统计局干部孙振、中国人民银行干部伍超明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获刑五年和六年。
据李忠诚介绍,孙振、伍超明等人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中所泄露的宏观数据,查明的主要包括几个方面:国家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有工业增加值、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国民生产总值(GDP)、全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PPI)、消费品零售总额、人民币贷款增加、广义货币同比增长M2、狭义货币同比增长(M1)等九种。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部分数据在国家正式公布前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部分数据在国家正式公布前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这些经济数据泄露后,危害经济运行秩序,干扰市场公平竞争,危害政府的公信力,使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后果十分严重。
据介绍,重要经济数据属于国家秘密,有具体的定密范围和定密依据,泄露以后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影响;二、经济秩序遭到了破坏;三、给经济运行带来危害。每一次经济数据泄露以后,股市发生异常波动,异常波动背后就有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出现,所以维护及确保经济数据安全是经济部门和保密部门一项重要的职责。
孙振泄密案
孙振在担任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副主任及局领导秘书期间,于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违反保密法规定,先后多次将国家统计局尚未对外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共计27项,泄露给证券行业从业人员付某、张某等人。
经鉴定,27项被泄露数据中有14项为机密级国家秘密,13项为秘密级国家秘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孙振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孙振未提出上诉。 (据法制晚报)
伍超明泄密案
伍超明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间,于2010年1月至6月,违反保密法规定,将其在价格监测分析行外专家咨询会上合法获悉的,尚未对外正式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共25项,向证券行业从业人员魏某等15人故意泄露224次。
经鉴定,上述被泄露的25项统计数据均为秘密级国家秘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伍超明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伍超明未提出上诉。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