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 李晓闻) 11月1日至12月15日,青岛市将开展2011年度市内四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认证范围是截止到今年10月底、市内四区参加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据了解,参保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到参保关系所在居委会办理认证手续。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可到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因年老体弱或患病、重度残疾等,参保人不能到认证点认证的,可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由街道保障中心派人上门办理认证;青岛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异地居住的领取人员,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异地居住领取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确认表》,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表格寄回参保关系所在地的街道保障中心。逾期未办理资格认证的人员,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