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 贺鸿 见习记者 王业康) 近日,在德州市水电十三局职工宿舍的宣传栏上,出现一大批出售房号的信息。开发商表示,房屋出售采用实名制,私自销售房号不受法律保护。
24日上午,记者在位于德州市湖滨中大道水电十三局职工宿舍西区看到,小区西面十余栋宿舍楼正在施工,小区内一处宣传栏上贴满了出售房号的信息。
据水电十三局退休职工魏先生称,施工的十三局景苑小区是水电十三局新建的职工宿舍,目前该小区已经预售完毕,入住的居民都是水电十三局的职工。十三局景苑小区分两批销售,其中第一批为水电十三局回迁户,第二批为水电十三局内部职工。出售房号的情况在预售时就出现了,“听说第一批卖房号的最高卖到了6万元。”魏先生说。
随后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联系到房号卖家孙女士,孙女士称其是水电十三局的退休职工,目前有一个十三局景苑小区94平方米房子的房号,预售价为3万元。记者问能否价格上再做些退步时,孙女士表示,目前十三局景苑小区对水电十三局内部员工的售价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房号售价最低2万元出售。
24日下午,记者来到水电十三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据销售部李杰经理介绍,水电十三局内部职工出售房号的行为属于员工的自行炒作,开发商对员工的行为是坚决抵制的。对于摇到房号的职工,开发商采取实名制购买方法,抵制职工私自销售房号。李经理还告诉记者,购买房号的风险很大,一旦出了问题,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