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苗菁) 家住运河开发区的王某在网上结识了姐妹刘某。刘某经常到王某家里住宿。10月18日晚,刘某将王某价值8000余元的饰品偷走。
19日,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她19日早上发现放首饰的衣柜抽屉被撬,首饰不见踪影。房门没有撬动的痕迹。办案民警认为该案可能为熟人所为。王某告诉民警,18日晚上,她的“好姐妹”刘某在其家留宿。
民警提取了衣柜抽屉的指纹,经比对和刘某指纹吻合,但刘某拒不承认。刘某供称是大连人,离异,家中还有母亲、爷爷,家庭贫困。今年8月份王某准备开火锅店,需要帮手,刘某来德州投奔她。王某为刘某租了房子。
20日,王某又告诉民警,首饰找到了,但首饰找到的位置和她之前报案时的描绘不一致。警方感觉其中有猫腻。经过多次询问,王某承认私底下和刘某达成一致意见,且首饰确实为刘某所盗。之后,刘某也供述了盗窃饰品的事实。
警方在刘某的身份证上看到,除照片外,其他信息如名字、年龄全是假的。王某知道了刘某的真实信息后,才知被网友蒙骗了。
运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奇提醒市民,不要轻易留别人在家里住宿,尤其是没有确定真实身份的网友,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