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4日讯(通讯员 张桂智)24日,笔者从诸城市教育局获悉,诸城市在学校推行“学生成长导师制”,由原来班主任的个体管理为全体教师都参与的全员管理,导师和受导的学生签定协议,对学生进行亲情话、个性化、全方位教育。
根据要求,学校向学生公布全体任课教师的基本情况,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位教师担任自己的导师,任课教师根据所掌握的班级情况以及学生愿望,选择受导学生。导师和受导学生签定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职责。
据介绍,推行“学生成长导师制”后,学校将班级德育等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在每位导师身上。导师与学生家长互相告知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以便沟通、交流,协同做好学生工作。导师每周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受导学生每周一次以成长周记的形式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导师还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家访,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