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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女儿被同居男友卖了
在警方帮助下,陈女士八天后抱回孩子
  • 2011年11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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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慧慧又回到妈妈的怀抱 本报记者 刘腾腾 摄

    本报青岛10月31日讯(记者 刘腾腾 通讯员 刘人斐 谢坤) 在胶州打工的陈女士带着一岁的女儿慧慧与薛某同居。近日,薛某竟将慧慧以4000元价格卖给了朋友。30日上午11点,青岛警方在安徽将女童慧慧解救,并连夜送回胶州。涉嫌拐卖女童的两嫌疑人和买下女童的未婚夫妇被抓获。

    今年41岁的陈女士和男友分手后,带着一岁的女儿慧慧从老家诸城来到胶州董城打工。其间,她认识了薛某,两人很快同居,平日里就把女儿单独放在薛某家中。

    薛某有一朋友刘某准备今年结婚,但其对象没有生育能力。薛某得知后,便和朋友乔某商量,打算合伙将慧慧卖给刘某。22日下午3点左右,乔某来到薛某家中,以给慧慧买饮料为由把孩子从陈女士怀里抱走。直到晚上都没见到孩子,陈女士开始着急,出门挨家挨户寻找。在薛某家附近接连打听3天,也没有孩子的消息。26日上午11点,意识到孩子被拐走,陈女士来到胶州市公安局洋河派出所报警。

    民警当天将薛某抓捕归案。薛某承认伙同乔某将孩子卖给了刘某。27日,警方将乔某抓获。而刘某和女友张某已回到张某的老家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民警立即驱车追捕。30日上午11点,警方在临泉县一家小吃摊前将抱着慧慧吃饭的两人一并抓获。民警发现,孩子已经感冒了。民警给她买了儿童食品,轮流照顾她。30日晚上10点,在胶州市公安局洋河派出所,民警将慧慧交给焦急等待的陈女士。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22日下午3点,乔某把慧慧交到刘某和张某手中。张某当场给了乔某2000元钱,次日又给了薛某2000元。两人带着孩子于26日晚坐上了回安徽的大巴,27日下午两点到达临泉县。在当地宾馆住了3天,还没进家门就被警方抓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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