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刘丽丽 宋时轮) 10月28日这天对于11岁的女孩陈小华(化名)来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因为从今天起,在莒县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小华领到户口本,正式成为一名合法的公民。
陈小华生于2000年5月12日,棋山镇人。其母亲未婚先育,后因恋爱纠纷,生父引燃炸药包与母亲同归于尽。小华由于当时被邻居抱出去玩耍,才躲过了这一劫。只有两岁的她,一下变成了孤儿。由于她的具体出生日期不详,加上其父亲的信息不详,户口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今年5月份,莒县公安民警在大走访中,了解到小华的特殊情况后,立刻将她列为帮扶对象。棋山派出所民警主动到她家及学校进行查证取实,全力为小华解决户口问题。
“看到舅舅家的弟弟有户口簿,小华便会问我们,为什么自己没有。”小华的姥姥对棋山派出所所长魏延楼说,“每次学校向学生要户口簿时,我跟她姥爷就着急犯愁。”户口问题给小华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现在有孩子有户口了,可以安心上学了,我们也安心了。”说到这里,小华的姥姥眼含热泪:“多亏了你们,孩子才有了户口,感谢公安局帮助孩子解决了的户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