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穆静 记者 赵伟) 4日,工人新村二街一些摊贩反映,他们在门头房前摆摊,除了要交卫生费外,每月还要向店主交几百元的“买路费”。工人新村北村街道办表示,店主没权支配店前空间,更没权收取“买路费”,收取的费用应返还给摊贩。
4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工人新村二街,路两边已经有不少卖蔬菜、熟食的摊贩。“平均每天要交给街道办5块钱的卫生费,还要给后面的店铺10块钱的占道费。”一位摊贩介绍,该费用只能按月交,每个月的月初交300元。据记者调查,该道路不到200米的距离内,至少有11个摊贩交纳了“买路费”,摊子大一些的交的钱更多。有的摊主反映,这种情况已经存在好几年时间了。
记者随后以摊贩的身份询问几家店铺。“在我们门前摆摊,每个月要交300块钱。”一家超市老板说,摊贩在超市门前摆摊,影响了他的生意,就应该交钱。至于为何收300元,该老板表示,“门前现在有4家摊子了,都是收的300块钱。”当记者质疑收费的合理性时,老板提高了嗓门,“没什么合理不合理的,不愿意摆摊拉倒。”
“该路段是允许摆摊的。”工人新村北村街道办党工委负责人表示,路两边的店铺肯定没权对摊贩收费,店铺只对店内空间有支配权,对店门口及店外马路空间没有支配权。
城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没有接到相关投诉,所以不了解情况。“我们对情况进行核实后,只要摊贩提供收据,我们会责令收费的店主退回这些钱。另外,我们还会对店铺与摊贩进行协调,既保证店铺生意不受影响,又保证摊贩能在此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