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审车后不主动给发票
检测站:车主要就给,不要就不给
  • 2011年11月08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枣庄11月7日讯(记者 李淼 见习记者 武春澍) 6日,经营货车出租生意的市民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称他在枣庄市市中区车辆性能检测站进行二次审车时,工作人员不给发票,而且收取的费用偏高。7日,记者来到了张先生所说的枣庄市市中区车辆性能检测站了解情况。

    记者在枣庄市市中区车辆性能检测站外,遇到一位刚检测完车的车主,当记者询问检测完成后是否给予发票时,该车主表示:“应该有吧,如果要应该给发票吧,我没要。”随后记者进入该检测站收费大厅,一进门记者便看到了该监测站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的牌子上写着审批部门为物价部门和交通部门。随后,记者咨询了收费处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收费标准都是按照物价部门的审批来收取的,车主缴费后都会打出发票,车主要的话他们都会给,但是很多车主不需要报销,所以很少有车主会索要发票。当记者询问是否应该主动给予发票时,该工作人员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7日下午,记者又咨询了枣庄市交通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货车每5个月需要检测一次,基本检测费在170元到220元之间,而二次维护费用则是按照车型的不同收取不同的费用。考虑到车辆行驶的安全性,车辆每年检测次数也是按照不同的车型来规定的,对于是否需要主动给予发票,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咨询检测站。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秋裤两裤腿一长一短
审车后不主动给发票
现场教辨假
小区道路一月被开膛三次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