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1月9日讯(记者 林丹丹 通讯员 王力召) 即日起,威海市2011年度环境保护先进企业评选活动开评。
为表彰先进企业,威海环保局决定,威海市范围内评选出10个环境保护先进企业。评选企业中,凡没有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事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率皆达到100%,且依法申报交纳排污费,具备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专业人员,又能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开展清洁生产,参与支持环保公益事业的企业均可参加此项评选活动。
参选企业由威海市环保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威海市环保局将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材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社会调查等方式,确认环保先进企业有效提名名单,并公示企业名单。凡是公示合格的企业,将命名为“威海市环境保护先进企业”,并颁发证书和奖牌。同时,“威海市环境保护先进企业”可优先推荐参加上级部门评先树优活动。“环保先进企业”每年评选一次,但是,发生有损于这项荣誉行为的企业,环保部门将撤消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