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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办责成供热公司两日内答复业主
  • 2011年11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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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1月9日讯(记者 杨淑君 张召旭)9日,本报报道了鸿顺花园小区供暖费的收费面积连续多年都比房产证上的面积大。供热办相关负责人当天表示,已责成供热企业咨询物价部门如何处理,两日内给业主答复。

    9日下午,鸿顺花园小区业主代表张先生又和几十位业主聚到一起,商议如何解决收供暖费的面积比房产证面积大的问题。“我们是个商业开发小区,房产证上写的就是实际面积。”张先生说,多大的房子用暖就交多少钱的供暖费。

    “今天,我们几个业主代表去找过供热办。”张先生说,供热办负责人对小区的问题非常关心,责成供热公司相关负责人当天下午到小区向业主解释情况,还让他记下了供热公司几位负责人的电话。

    下午2点多,张先生给昌润热电公司的负责人打了几次电话,但一直到下午3点半,相关负责人仍没到鸿顺花园。“我们最后又拿着物价局的文件去了供热办,在那里见到了昌润热电公司的一位负责人。”

    供热管理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鸿顺花园小区业主反映的面积差异问题,还需要咨询物价部门。“目前我们已经责成供热企业抓紧时间向物价部门反映、寻求解决问题方案,两天之内给鸿顺花园的业主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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