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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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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袁玮 姜鹏)泰安的李某某借来80余万元迟迟不归还,债主找到了几个混社会的年轻人帮忙讨债。几个年轻人绑架李某某后对其折磨,结果殴打李某某致死并抛尸。近日,槐荫警方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 今年11月12日,一具无名男尸出现在槐荫区南辛庄派出所辖区南辛庄街某菜馆门外。附近群众发现尸体后,立即拨打110报警。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投入各项侦办工作。经过法医检验分析,受害人尸体体表有明显捆绑、暴力伤害痕迹。受害人是致死后抛尸于此处,因此该案确定为杀人抛尸案。 经过侦查,案情脉络逐渐浮出水面。死者李某某,男,43岁,住泰安市,是一家工厂的下岗工人。此前,李某某自称能找到回报高于银行利息的投资项目,诱骗同村村民吴某某先后借给李某某80余万元。 以后,吴某某不断地向李某某讨要欠款。可李某某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拒不还钱,吴某某便准备起诉李某某还欠款。后来,吴某某得知李某某的哥哥李某刚已经向法院起诉李某某还钱,如果法院裁决强制执行应首先考虑归还李某刚的钱物。于是,吴某某和他姐姐商量到社会上找人为其讨要80余万欠款。 2011年3月,一心要账的吴某某通过朋友李成(化名)认识了在泰安混社会的“小甘”,便产生了让“小甘”为其讨要账的念头,吴某某同意将讨回款项的25%作为付给“小甘”要账的酬劳。 11月8日中午,李某某在泰安市某学校门口接孩子时,被“小甘”和其他3人劫持到一辆车上绑走。随后几天,“小甘”等人对李某某实施殴打折磨,逼迫李某某打电话向家人和朋友筹款归还欠吴某某的钱。其间,李某某的家人先后向吴某某的银行卡打款30余万元。 11月14日凌晨,民警在泰安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吴某亮、吴某群等人。经过突审,嫌犯吴某某对找“小甘”绑架李某某索要欠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警方又在德州、泰安等地将“小甘”等三人分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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