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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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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鄄城1月4日讯(记者 景佳 通讯员 刘佳) 3日,鄄城一男子因非法倒充液化气、销售不合格液化气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1月3日16时许,鄄城县公安局左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三轮车,车上载有4大罐液化气及大量大罐倒充小罐液化气的工具。随着车辆的颠簸,这些液化气罐相互碰撞,并不时撞向车体,如同随时可能引爆的“定时炸弹”。 民警立即拦停了该三轮车并将车主赵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据赵某交代,因倒充液化气利润丰厚,他在未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未经专业培训的情况下,从河南濮阳买来大桶液化气罐,采用沿街叫卖、大罐灌小罐的方式运输、销售液化气。 目前,赵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民警提醒市民,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燃气公司指定的地方进行购买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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