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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程质量监管“网格化”
  • 2012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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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11日讯(记者 张璐)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未来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上也将推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我省房屋质量等问题在这一规定执行后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据介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行“网格化”管理后,我省凡投资30万以上、建筑面积300平米以上,建筑结构3层以上的工程,不论建设区域在城在乡,不论管辖权在市里还是县里,都将纳入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确保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不留盲区,不留空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称,《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也已草拟完成,近期就将出台。而目前,我省诸城等城市已开始先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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