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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签合同 工人不买账
一制衣厂多数工人不打招呼就辞职,老板很“受伤”
  • 2012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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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四方区的一家小型制衣厂,车间略显冷清。
文/片 本报记者 李晓闻
  一家制衣厂,过半工人不愿签合同,年后工人缺勤率达到80%。记者采访得知,不少农民工觉得签不签合同区别不大,而且限制“自由”。而企业认为,不签合同存在很大风险。律师建议,对于无法签订整年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企业可签订短期劳务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企业>> 工人拒签合同,年后没了影
  说起用工荒,四方区一家小型制衣厂的老板张迅挺郁闷:“工人们去年都不签合同,年后要开工了,十几个女工一直没露面。她们大部分都干了五六个月,年前也没打声招呼,说不来就不来了。”
  10日,在这家制衣厂车间,记者看到20台缝纫机车近半处于闲置状态。张迅说,满员时有40多人的工厂里,如今只剩下不到20人。今年正月十六开的工,当时只有8个工人回来了。
  “我愿意跟每个工人都签劳动合同、给他们都上保险。别的不说,签了合同,这个工人至少能在厂里干满一年吧?就算合同到期了人要走,我们也好有个准备。”张迅叹了口气,“这下倒好,至少一半工人不签合同,工厂的人手和效益谁来保障?”
农民工>> 签不签合同没有多少区别
  11日上午9点半,记者在沈阳路劳务市场随机采访了几个找工作的外来务工者,发现不少人对签订劳动合同一事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签什么合同?反正都是临时工。”23岁的小许说,他刚刚做了半个月的送水工,觉得太累,就跟老板结了工资走人了,准备出来找个轻松点、每周能有休息日的工作。小许称,他表弟在一家酒店做保安,签了一年合同,结果家里给表弟介绍了另一份工作想让他回去时,表弟却不能马上辞职。“签了个合同,自己的事自己说了都不算,就跟把自己卖了似的。”小许摇摇头说。
  “合同签也行,不签也行。”来自临沂的小陈觉得,签了合同,就意味着每个月要多扣100多元钱的保险,而他更愿意“不被扣钱”。小陈说,找工作时谨慎点就行了,老板不发或少发工资的情况,他打工6年来一直没碰上过。“就算碰上了,合同管多大用?我们又打不起官司。”临走,小陈又补充了一句。
  记者采访到的6名外来务工者中,只有两名明确表示“最好签合同”。来自河北邢台的李师傅称,还是签了合同心里有底,“万一活干完了,老板不给钱呢?”
部门>> 没有合同或协议, 企业将受罚
  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而针对农民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今年3月至5月,市人社局将在全市范围内以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开展自2008年以来的第五次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摸清用工底数并登记造册,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此次将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招用农民工比例大且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建筑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服务业的企业开展指导和服务,继续推广市人社局下发的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小企业劳动合同文本,帮助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山东天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玉龙介绍,只要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于一些利用农闲时间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来说,他们可能无法保证一整年的劳动时间,企业可以根据情况和他们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个是不用缴纳保险的。在缴纳保险方面,还是企业承担的费用要多一些,农民工应提高维权意识,不要为100多元的保险而拒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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