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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给说法>>
建议双方共同买房
  •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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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之下,男女双方怎样面对这份数额较大的婚姻财产——房子?为此记者咨询了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律师建议现阶段准备买婚房的年轻人,无论潍坊房价高低,都不应忽略法规实施会带来的辐射效应,最好能够一起买房,把两个人的名字一起登记在房产证上。
  王建华律师提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一个比较明确的法律法规。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还有句话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夫妻和睦当然好,但是也要考虑到,一旦出现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评判标准,会把事情处理的更加麻烦。
  “特别是夫妻买房子,不同的法院有时有不同的判决,影响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肃性。在夫妻财产制度上,婚姻期间不能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夫妻之间出现问题,另一方不配合行使共同财产权怎么办?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时怎么办?以往法律给出的唯一出路就是离婚,而现在婚姻法解释三给出了‘救济’手段。所以说出台新解释是很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王律师说,“总之,就算交钱,只要有必要,加名也无可厚非,不存在怀疑谁忠诚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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