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蒋德军 黄欣欣) 私自安装了警报器,并在行车过程中鸣着警笛前行。23日,邹城警方查获一非法安装警笛的私家车,将警报器强制拆除、收缴后,对该车车主罚款2000元。 23日上午8时30许,邹城市交警大队民警驾驶警车沿104国道向北行驶,在行驶至交警三中队附近时,一辆黑色轿车闪着警笛与民警所驾驶的警车擦肩而过。民警随即记下其号牌,并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指挥中心民警随即对中银岗、千泉岗等附近几个岗点的执勤民警下达指令,几分钟后,该车就在中银岗被交警查获。面对罚款2000元并拆除非法警报器材的处罚,该车车主王某后悔不已。 据邹城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近年来,私家车上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标志灯具和标志灯饰发声器的情况越来越多,这些非法使用警报器的车辆在城区乱鸣警笛、招摇过市,甚至在夜深人静时也是警报声不断,严重影响了城区正常社会秩序,扰乱了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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