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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全部底片?多加钱!
工商部门:这是“霸王条款”,应将全部影像资料交付消费者
  • 2012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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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 者 齐 璐 报道
□通讯员 李世强

  本报11月12日讯 在照相馆照了一组照片,但想要全部相片的数据资料却被告知要多交钱。日前,文登消费者黄女士遇到了这样的“霸王条款”。11日,在文登城区工商所调解下,商家的不正当行为被叫停,黄女士拿到了所有照片的数据资料。
  11月初,文登市民黄女士为庆祝女儿的生日,带着女儿在文登市区一家摄影店拍摄了46张照片。经过精心筛选,黄女士决定冲洗扩印8张作为纪念。
  10日,黄女士来到摄影店取照片,要取回当时拍摄时所有照片的数据资料时,摄影店负责人却答复,只能交付黄女士所选定的8张相片的数据资料,如果需要其它数据得另外收取费用,随后双方为此发生争执。11日,黄女士将此事投诉到文登城区工商所。
  城区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从双方了解事情经过后,立即叫停了商家的不正当收费。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44条规定:“摄影冲印业经营者应当将拍摄、冲印的全部影像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在约定之外收取其他费用;影像资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费用或者免费重拍、重印;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使用或者提供给他人使用消费者的影像资料;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冲印具有特殊价值的影像资料,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事先约定保价额。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按照约定的保价额赔偿消费者损失。”
  最后,摄影店负责人承认了自己的过错,表示立即改正这种不正当收费,向黄女士道歉并将全部照片资料交付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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