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提前啦!老城区15日起供暖
延长的供暖天数不需另缴费
  • 2012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枣庄11月12日讯(记者 李淼) 12日,记者从枣庄热力公司了解到,由于今年的天气比较寒冷,因此热力公司决定15日起开始供暖,比以往提前了5天。延长天数市民无需另缴供暖费。
  由于今年的气温较往年要低,因此不少市民拨打本报问暖热线8881030询问供暖时间,并表达了希望提前供暖的愿望。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今年的气温比较低,而自己刚刚有了小孩,还有年迈的父母,因此希望早点供暖。市民刘晓红也表示,今年天冷,希望热力公司可以灵活一些,早点供暖。“现在晚上睡觉都得盖两床被子,实在是太冷了,全家人都在盼着暖气。”刘晓红说。
  12日,枣庄市热力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要求,本月15日开始,老城区将全面供暖。“今年的气温比往年要低,因此我们经过商议决定提前5天供暖,此外,提前的5天并不算入110天供暖时间内,市民无需多缴纳供暖费。此外,是否会延长供暖将按照天气的变化来决定。”

□头条链接 供暖后缴费 仍按110天收
  本报枣庄11月12日讯(记者 李淼) 近日,不少市民打来热线询问如果自己在供暖后再缴费,是否可以从用暖当天算费用。12日,记者从枣庄市热力公司了解到,供热后缴费,仍需补齐110天的供暖费。
  市民刘先生家在枣庄,但是他一直在外地工作,家里并没有人居住。刘先生明年元旦就可以调回枣庄,因此家里需要供暖。“我就是想咨询一下,在元旦之前我家没人,想从元旦开始用暖,是不是费用可以从用暖当天开始算。”刘先生说。
  12日,记者咨询了枣庄市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供热后再缴费,虽然用暖时间达不到110天,但仍需缴纳110天的供热费用。“现在枣庄市的小区供暖一般都是单元供热,在单元供热中,我们是一个单元集体供,无法得知市民是具体哪一天开始用暖的,因此无法控制,所以我们规定供热后缴费,仍需补齐110天的供暖费。”工作人员说。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