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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保安员将持证上岗
擅自雇佣保安员将面临处罚
  • 2013年0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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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王忠才) 2012年12月28日,滨州市保安员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在滨城区全面启动。来自滨城区、开发区五家保安服务公司的480名在职保安员将通过由保安培训机构组织的保安员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和滨州市公安局组织的保安员资格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并在成绩合格后,领取由公安机关颁发的《国家保安员资格证》。
  据了解,滨州市保安员资格考试将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明确责任,逐级落实,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并将考试与保安员培训工作紧密结合。全市保安服务行业将实行行业准入制度,凡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取得保安员资格证书,持证方准上岗。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保安服务公司、物业公司及其他自招保安员单位凡擅自招用无保安员证的人员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依据有关规定,将受到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将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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