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月31日讯(记者 张旋) 时下,枣庄全市中小学生进入了寒假。为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规范办学行为,枣庄市教育局于1月30日印发了关于违规办学治理的文件,今日起进行明察暗访,规范办学。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起,《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正式施行。文件中对多种违规办学现象的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教师收礼、违规布置作业、体罚学生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队并公布名次,以及在职教师乱办班、乱收费、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并对此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凡出现违规办学行为的,将按照《追究办法》行政问责,以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免职、免职等方式,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 为推进规范办学,枣庄市教育局将于2月1日起采取暗访检查形式,直接进入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干扰、阻挠对办学行为检查的学校,一律视为违规办学行为,明查暗访结果纳入对区(市)的年度教育督导考核。同时,枣庄市教育局公布了违规办学的举报方式,山东省教育厅违规办学举报邮箱:xxwgjb@vip.163.com,枣庄市教育局违规举报邮箱:xxwgjb-zz@163.com,枣庄市教育局违规举报电话:332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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