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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假章套走四万多金首饰
“贼鸳鸯”20日后落网
  • 2013年02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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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31日讯(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张建朋) 滕州一对夫妇,在珠宝店选中了黄金首饰,偷偷盖上私自找人刻的该珠宝店的假章,最后取走了4万多元货物。事发后,珠宝店拨打了报警电话,滕州警方现场走访调查,破获一起诈骗黄金首饰案件。
  2012年7月份,家住级索镇的宗某来到荆河路一家珠宝店内,花了几百元购买一对耳钉,在工作人员给她开了票据后,宗某拿着票据到二楼去盖章付款,然后再拿着票据去柜台提货。在珠宝店内,宗某看了很多黄金项链、黄金戒指,爱不释手。
  宗某心想,如果自己私自刻印珠宝店内公章,可以骗取黄金首饰。宗某将这一想法告诉了丈夫秦某某。随后,两人找了私自刻印公章的电话,做了一枚假的珠宝店内的公章。
  2013年1月10日,秦某某和宗某经预谋后,带着私自刻印珠宝店内的公章,来到珠宝店内,选了宗某看了很久的黄金项链、戒指、耳钉等黄金首饰一宗,价值4万多元。在店内工作人员开完票据后,秦某某拿着票据假装去付款盖章,在珠宝店的厕所内加盖上了自己事先准备好的假章,随后在柜台骗领了黄金首饰。
  荆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会同刑警、图侦大队及时调取珠宝店内监控录像,现场走访调查,很快锁定嫌疑人宗某和秦某某。1月31日,民警经过连续工作,将宗某、秦某某在家中抓获,并将骗取的黄金首饰全部追回。
  目前,宗某因为怀孕,已被取保候审,秦某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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