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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启动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鼓励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竞聘
  • 2013年0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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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2日讯(记者 李飞) 22日,济南市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动员部署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记者从会上获悉,本次职称改革鼓励跨校评聘,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与会的济南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更加注重师德修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改变过去过分强调论文、荣誉、学历、教龄的倾向。
  去年12月17日,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将原来中学、小学分设的教师职称,合二为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职称等级上,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5个等级。
  会上,济南市对本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了动员部署。其中,人员过渡阶段,要求3月15日前,按照《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办法》,完成改革范围内人员的过渡。已经取得的教师职称过渡后依然有效。同时,鼓励教师跨校评聘。
  济南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教师队伍分布看,具有中、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没有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教师,主要集中在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还有不少数量的中、高级岗位。因此,要加强教师在不同学段、不同学校之间的交流,引导和鼓励城市中小学教师到有岗位空缺的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竞聘,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据了解,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中学和小学分设,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这意味着,中学教师教得再好再有水平,也评不上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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