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怎么样要定期亮亮相
目前只有部分企业按要求发布了信息
2013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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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董惠)日前,《山东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评价导则(试行)》发布,明确规定供水企业须将所有水厂的饮用水检测结果定期公布。28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城区只有部分供水单位通过网络发布水质信息,相当一部门企业未公布。 
  在《导则》中,记者了解到,所谓水质信息公布要求供水企业须将所有水厂出厂水日检9项指标、月检42项指标,管网水每月2次7项检测指标、管网末梢水每月1次42项目检测指标及水质综合合格率等指标,通过网站、信息公开栏或媒体及时对外公布。 
  而除水质信息公开外,还从水源地保护、水厂及工艺管理、供水水质和检测机构等8方面进行考核。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也需每半年对所辖供水企业的水质状况、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卫生主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一次抽检,抽检项目至少包括42项常规指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潍坊共有19家供水企业,27家水厂。为保障水质安全,潍坊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服务质量监测中心对全部供水企业进行监督。各县市区供水单位对自来水常规检测结果每日要上报到检测中心水质管理平台。 
  28日,记者登录潍坊相关供水企业的官方网站及电话咨询后发现,潍坊自来水公司在“水质报告”一栏中,公布了日检9项以及出厂水水质106项水质检测报告。但记者登录部分县市区供水企业却看到,水质报告已多年未更新,最后一次仍是2010年的数据。有的供水企业则称,目前只能查询,未进行公布。 
  另外,采访中,部分市民也向记者反映,想了解水质情况,在查看水质报告后,很多数据都看不懂,虽说报告中标明了限值,但像余氯、细菌总数等数据仍较为专业。“数据公布后,是给市民看的,如果看不懂的话,也失去意义了,”采访中,市民刘先生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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