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查验小票让消费者添堵
律师表示,超市做法涉嫌侵权,市民完全可以拒绝
文/片本报记者郭庆文
2013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在振华爱购超市出口,消费者验过小票才能出去。
     在超市购物,消费者付款后,出口处往往有工作人员“把守”,检查顾客的购物小票,不少市民对此表示反感,认为超市这是多此一举。
  2月28日,记者走访聊城市区多家超市、消费者发现,城区多数超市都设了“二道门”验小票,大多数市民对超市二道门验票表示反感,但很少有市民意识到权益被侵犯,多数超市的验票人员也不知道这种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 超市验小票给顾客带来不便
  “都交钱了,出口也有感应器,为什么还要再人工验票。”市民李女士说,在超市买的东西少还好,如果买的多,两手拎着东西,还得想着拿小票,很不方便。“有时候人多,还得排队等候,这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和不信任。”
  2月28日下午,在振兴路亿沣超市总部店出口处,记者观察了十位市民付费出门的全过程。8位市民习惯性地把购物小票交到了工作人员手中,并盖了一个印章,其他两位则在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拿出小票。其中仅有3位市民将小票带走,其他市民则将小票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小票撕碎后放在了旁边纸箱内。市民拿出来的小票上,多了一大块模糊不清的红色印记。
  在昌润路振华爱购超市出口,由于东西较多,一位女士结完帐后,习惯性地将零钱和小票一起装进了钱包,到二道门查验小票时,只好放下东西,再从钱包里取出小票。“我在济南住的时间比较长,济南一些大型超市已经取消了二次验票,对超市来说,即节省了人力,又使购物过程更加流畅。”
  在超市相邻的昆仑购物广场门口,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消费者,绝大多数市民对超市的验小票行为表示反感。
超市>> 防止有人不付钱就拿走商品
  记者走访发现,聊城城区近十家大型超市,除了柳园路和开发区两家超市不需要二次查验购物小票外,其余超市都会查看小票。而超市的工作人员多数不知道二道门验票对于消费者来讲属于侵权行为。
  2月28日下午2点,记者在昌润路昆仑购物广场购买了一瓶木糖醇,结完帐走出二道门时被拦了下来。“这是我的工作。”出口处负责查验购物小票的工作人员说,增加二道门查验小票并盖戳,是为了防止一些人未付款就把物品带出超市,尽可能地减少超市损失。
  用相同的方法,记者在亿沣超市、振华量贩和振华爱购都受到了工作人员提醒。在振华爱购超市出口,左右两侧各有一个大纸箱,有两名工作人员负责验票。工作人员表示,其实他们并不仔细看小票上的数据,超市防失窃基本上都是条形码感应器在发挥作用。
  当问及是否知道超市二道门验票侵权时,亿沣超市的工作人员称没听说过,她表示,条形码感应器警报以后,出口的工作人员可以及时赶过来。兴华路附近的振华量贩工作人员也表示,没看到过相关文件。
律师>> 市民完全可以拒绝验票行为
  鲁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海强说,消费者在超市付款后,消费者与超市之间的购物合同已经结束。此时购物袋里的物品还有购物小票都成了消费者的私人物品。消费者没有义务接受超市的检查,商场的做法严格意义上说属于侵权。   陈海强律师分析说,由于超市是一个自主选购的场所,顾客相对比较自由,从这个层面上说,超市查验小票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从法律层面上说,却是一种侵权行为。他说,超市加强自身管理,从服务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取消二道门验票,易于提高超市的美誉度,因为这样的举动,消费者觉得被尊重了。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二道门验票行这属于商家自己内部规定,暂时还没有相关的通知和规定直接进行干涉。消协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个人权益遭到侵犯或发生纠纷,可以出面协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