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农民和企业规范合同
2013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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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李吉华) 近日,在禹城市大禹圣农有限公司,朱文平经理与养殖户王秀森签订今年的《肉鸡供销合同》。“原来我们搞养殖都是看行情吃饭,每养一批鸡都是提心吊胆,现在有了这份合同,相当于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养殖户王秀森说。
  养殖户王秀森所说的合同是一份《肉鸡供销合同》,是今年禹城市工商局统一规范的13类合同示范文本之一。在这份合同上,每一个细节都体现了对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划分的平等和权衡,最大程度上确保了供求双方的利益,更有利于实现双赢。
  “合同中明确了保护价,这样不仅保障了养殖户的利益,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我们充足的货源。”朱文平说。
  据了解,去年以来,针对农民群众合同意识的淡薄,该局先后在15个工商所设立了合同帮扶指导站,在13个社区(乡镇)建立合同帮扶联系点25处、聘请合同监管联络员29名。根据农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对肉鸡、生猪、鲜奶、蔬菜等购销合同进行了收集整理,制定了13类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利益的示范合同文本,印制成册统一发放。目前,全市养殖业订单合同推广率达到100%,蔬菜种植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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