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腾腾 从免费提供,到后来的三四毛钱,再到现在的一块六,一夜之间,一个小小的购物袋身价倍增。对于这突然出现的高价购物袋,市民直呼难以理解,纷纷质疑商家是在变相牟利(本报3月5日C06版曾报道)。 近日,佳世客超市的塑料购物袋涨钱了,价格是以往的三四倍,大号购物袋标价飙升至一块六,理由是为提高顾客环保意识。超市主打环保牌本无可厚非,但在购物袋上大作价格文章,让顾客们觉得难以理解。 当初“限塑令”的实施,是希望通过购物袋的有偿使用来治疗人们对这些白色污染的依赖,最终由“限塑”实现“禁塑”。而实际上看来,今天的所谓“限塑”执行起来只是收费,让消费者自己买单,商家则名正言顺地把购物袋当成一种商品,把出售购物袋当成商机来挣钱。这种变公益为牟利,把负担转嫁给消费者的“限塑”已经变味了,有违“限塑令”的初衷。长此以往,不但购物袋的使用控制不住,还会无端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笔者认为,环保是一项公益事业,理应由政府部门、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这份责任和义务,有关部门应降低环保购物袋的生产成本,制定购物袋统一的价格标准,而不是让商家自定价格,严禁商家把购物袋当成盈利商品。对商家来说,购物袋的收益不应进入自家腰包,而应直接用于环保事业,别打着环保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让消费者埋单。唯有如此,“限塑令”才有可能在现实生活中产生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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