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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糕点被告知没发票,税务部门表示
不开发票就拨12366投诉
  • 2013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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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8日讯(记者 杨传忠 通讯员 赵楠) 3·15到来之际,济南市税务部门提醒,市民购物时一定索要发票以便维权。如商家不予开具,可保留购物小票拨打12366投诉。
  日前,市民王先生来到某糕点店八一银座分店购买了44元的面包。当向店员索要发票时,被告知没有发票,不予开具。随后,王先生拨打12366热线进行了举报。经市中国税局调查,该糕点店于2013年1月1日经营,并于当月取得销售收入46000元(不含税)。税务局向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补缴增值税1380元。
  市中国税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商家不愿意开具发票,目的是为偷税、漏税。对个体户的税收问题,国税部门主要采取定额方式征收。商家为了减少上缴税收,采取尽量少开发票的方式,以保持实际营业额在国税定额线以下。
  “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商家无论消费金额多少都要开发票。如果遭到拒绝,消费者可以凭购物小票到辖区国税局的办税服务厅或拨打12366热线投诉,我们将组织工作人员调查取证,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市中国税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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