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3月28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马振州 张武超) 28日记者获悉,今年兖州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元,达到了每人每月80元。根据自然增长机制,今年其他县市区将提至每人每月65元。 兖州市今年在增加10元基础养老金的同时,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抚恤金制度,参保人员死亡按本人生前6个月基础养老金计发抚恤金;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标准,建立起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据介绍,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预计每年需增加财政投入1000万元,惠及全市25万名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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