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丽 □记者 李大鹏 实习生 张兴龙 报道
本报4月24日讯 从芝罘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获悉,芝罘区201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费工作将于5月初开始,希望广大城乡居民抓紧时间,积极参保。 据芝罘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负责人介绍,自芝罘区正式被列为省级新农保试点区起,3年多来,芝罘区推出了一系列有力措施,迅速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财政补贴和配套资金累计投入超过2000万元。特别是2012年芝罘区以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为契机,将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10元,待遇标准走在全省前列。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农保处积极开展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信息合并,实现了同步发放、同户发放,目前,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月人均领取额已超过250元。 下一步,芝罘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将按照“宽进、严出”的原则,把好参保缴费、资格审核、待遇领取等关键环节,维护好参保人权益,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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