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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办案,心中装的都是百姓 |
13名政法标兵在县市区巡讲结束,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 |
- 2013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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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春光:跑断腿磨破嘴,帮农民工讨工资 今年是“70后”法官罗春光穿上法袍的第19个年头,如今的他成为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连续三年收结案数全院第一。这些年,罗春光从未忘记一位老庭长的教诲:无论案件大小难易,都要出于公心。 2011年9月份,罗春光审理了一起农民工索要工资的案件。以孙某为代表的八名农民工背井离乡,给宋某承包的工程施工,由于宋某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八名农民工手持宋某出具的欠条来到法院,要求宋某和建筑公司给付所欠工资。 庭审中,宋某表示暂时无力支付。建筑公司只同意在扣除税款后的1万余元范围内承担责任。由于建筑公司不同意调解,一审法院依法判决宋某和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建筑公司不服,向中院提起上诉。 这是一起普通的劳务费纠纷,但罗春光深知,八名农民工来自贫困山区,且当时都在全国各地打工,仅来烟台开庭一次,就花费大量精力和费用,此案如果只是简单地予以裁判,八名农民工必然面临申请强制执行的局面,势必增加其维权难度和诉讼成本。 罗春光先后多次引导两名被告换位思考,多多考虑弱势群体的生存困境。经调解,建筑公司同意先足额支付工资,与宋某之间的纠纷双方再另行解决。2011年10月,建筑公司把六万余元现金送到中院,当场一次性付清所欠工资。 唐广周:执行再难,不能让判决变“法院欠条” 人身攻击、被人恐吓、众人围攻……这些场景,多数人只在影视剧中看过,而在莱州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唐广周的工作中,这些事儿屡次发生,但他从未想过放弃。唐广周参加工作的14年间,年实结案件均在150起以上,共执结各类案件2200余起,为当事人实现权益9700多万元。 在执行工作中,时常遇到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躲避、恐吓执行法官的当事人。在执行杨某一案中,被执行人不仅故意躲避执行,还打电话恐吓。唐广周组织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家中时,被执行人及其儿子持刀、棍与法院干警对峙,并对干警进行谩骂。在思想工作做不通的情况下,唐广周抓住时机带头冲上去将父子二人控制住,当场搜出17000余元,顺利执结了该案。 2006年,唐广周执行李某欠款一案。此案判决后,李某将查封的设备变卖,就不见了踪影。申请人多次到法院催执,因李某没有成家,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没有进展。临近中秋,唐广周与同事到李某父亲屋后蹲守,每天蹲守到凌晨一二点,渴了喝口矿泉水,饿了啃口面包,终于在中秋节晚上9时许将李某堵在家里,顺利执结了此案。 执行难,是全国性的法律执行难题,唐广周办案不盲目,总结出三个办案要诀:即“恒”、“活”、“情”。凭借理智与情感的结合,唐广周连续多年被烟台中院评为“优秀执行能手”,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本报记者 王晏坤
今年年初,烟台市委政法委组织在全市政法系统评选出13名“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烟台政法标兵”,他们用恪尽职守打造平安和谐,用侠骨柔肠演绎为民情怀,用规范公正捍卫公平正义,为政法综治工作传递正能量。13名政法标兵的县市区巡讲已经结束,为弘扬社会正气,激励正能量,本报特推出专题报道,让我们走进这些政法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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