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王晏坤 通讯员 樊友泉 滕彦龙) “我不是人,我对不起她,我坐牢是罪有应得……”28日,当听到莱阳法院的刑事宣判结果时,酒后发飙致妻子重伤的莱阳男子李某当场泪流满面,后悔不已。 让人想不透的是,如今33岁的李某,正是身强力壮之年,而且多年的牢狱生活刚结束,是什么原因让他当众砍妻?再度让自己“二进宫”呢? 时间回到2003年11月14日。当天,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芝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2008年2月1日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0年12月26日,2013年初释放。 然而,经过7年牢狱改造的李某并未觉醒,回到家中仍然不务正业,整天喝酒喝得醉醺醺,与家人矛盾不断。 2013年3月11日晚9点左右,李某大醉而归。回家后,妻子劝李某少饮酒,结果双方发生争吵。妻子一气之下将自家玻璃砸碎后,便哭着跑到邻居李某哥哥的家中。 李某随后赶到哥哥家中就要拖拽妻子回家,因妻子不从,李某竟从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将妻子砍成重伤。 李某的妻子鉴于夫妻情分,请求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莱阳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后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终,莱阳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