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长城路东侧的华易青年城一些业主挺发愁,泰山区和岱岳区教育局都认为这个小区不在所辖学区。快开学了,孩子去哪上学?家长们各自想招,生怕耽误了孩子。 同一小区孩子 分布在四五个学校 28日,去年在华易青年城买房的一位先生正带着孩子玩耍。他说,“我家孩子明年该上小学,到底去哪所学校上学,一直不太清楚,三里小学?七里小学?还是粥店小学?问了好多邻居,他们有的说归泰山区管,有的说归岱岳区管,我也糊涂了,到底去哪报名呢?” 该小区一位带着8岁孙子玩滑板的老人说,孙子现在三里小学上学,多亏孩子爸妈在松园小区有套房,户口落在那里了,才能去那上学。“要是户口不在泰山区就很麻烦,在这买了房,还得需要很多手续才能去上学。” “我家孩子在粥店小学读书,他的户口在岱岳区,我们小区要是有自己所在的片区学校就好了,就不用再去岱岳区上学了。”一位家长说,邻居家的孩子有在长城小学上学的,有在七里小学上学的,还有在三里小学上学的。 “我们不是泰山区的,孩子户口在乡镇上,好不容易买了房子,现在也不清楚该去哪上学。我们属于进城务工人员,看了看今年的教育局规定,得需要至少6项材料才行,挨个办确实挺麻烦的,几乎所有小区都有所在的学区,怎么我们这个小区这么特殊呢?” 记者看到,在华易青年城不只有新房子,还有一些老房子,这些住户中有泰山玻纤、中石化、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等职工,也有一些新买房的业主。 “他们那些有单位的住户,孩子的上学问题已和相关学校协商好了。要是我们也能有一个指定的学校就好了,以后孩子上学还能有个伴,现在虽然住在一块,但邻居们的孩子很少有在一个学校的。”
两区教育局都说不在管辖范围 28日上午,记者来到泰山区教育局,该局基教科工作人员说,有家长问过华易青年城孩子的上学问题,“我问了财源街道办事处,他们说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应该是岱岳区的,可以向岱岳区教育局咨询一下,他们应该会接收。我们已经印发了《2013年泰城暨泰山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宣传提纲》,上面说得很清楚,其他相关政策中有九条,如果他们符合条件可以来上学。” 记者以华易青年城业主的身份咨询岱岳区教育局基教科,孩子上小学去哪所学校。工作人员答复,长城路以东属于泰山区,并不属于他们管理。岱岳区现在也没有合适的学校接收,建议再问一下开发商究竟这个小区归泰山区还是岱岳区管理,他们最清楚。 两个区的教育局都表示不属于区内学校的学区范围,这让家长犯了愁,到底这个小区归谁管理呢?
物业称小区目前没有办事处管 记者咨询华易青年城开发部一位经理,他称,该小区归泰山区管理,孩子具体上学问题还得咨询小区物业。 在小区物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这块地应该属于岱岳区,但办的各种手续归泰山区管,但有时一些事情泰山区也管岱岳区也管,现在小区内人员很多,有些杂乱。他们原来属于粥店办事处过驾院社区,后来社区搬走后,他们就一直没再有办事处负责管理,正准备明年申请自己成立一个社区。 “去三楼财务处开个证明,证明自己在这个小区居住,然后去学校报名,一般这个小区的孩子都是这么办理上学的。”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对这种情况也表示无奈,称等过驾院小学建好,孩子上学可能就方便了。 记者又拨通公安部门110指挥中心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华易青年城这个小区老旧楼混杂情况特殊,这个小区所在地归两个派出所管理,小区大部分楼的居民归粥店派出所管理,小部分归三里派出所管理。至于孩子上学去哪,他也不清楚。
新建小区大多没建配套学校 记者了解到,泰安目前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现在来泰城就读享受政策的城区务工人员子女越来越多,去年招收的非泰山区生源的一年级新生就占泰城所有一年级学生的四成还要多。城区学校压力很大,很多家长认为泰山区的教学质量更好,都愿意让孩子在城区就读。 现在新建楼盘很多,小区建配套小学的几乎没有,学校招生能力几近饱和,很多家长到处给孩子找学校,有些学校班额已大大超过规定人数。 据了解,泰山区的小学和初中均已满足需要,但实际情况是该区集中了全市大部分的优良教育资源,名校较多,跨区择校现象严重,导致该片区的入学难、班额大现象反而更严重。 有一所小学校长曾笑称学校是一所“航母式”学校,孩子太多了。一位家长说,现在的家长都愿意把孩子送到好学校去,“我家孩子现在上小学,班里有74个学生,感觉连氧都不够吸的,这些新建小区是该想想是否需要建配套学校了,总去挤占有限的资源也不是个办法。” 泰安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09——2020)曾提出规划措施及建议,第7条建议,居住开发项目规划审批严格把关,按规定强制留出教育用地。 相关链接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18条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制定学校设置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实施义务教育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学校。 学校设置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乡镇村庄撤并以及当地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增减情况适时调整。 第19条规定,根据学校设置规划和实施义务教育的需要,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应当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或者区域改造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学校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新建居民区按照规划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划拨,建设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保障。学校建设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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